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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快递|宁夏发布《土地征收管理办法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

来源:宁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2025-10-07 19:12:51

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征收管理办法》。《办法》从规范土地征收程序、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,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明确,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,预公告发布后,抢栽抢建不予补偿;要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,现状调查结果需经权利人签字确认并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;要依法依规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不少于三十日。

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面,《办法》规定,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;征收集体建设用地、未利用地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。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,遵循先补偿后搬迁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,依法依规执行相关程序。同时,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将被纳入就业援助范围,自主创业者可享受城镇失业居民同等贷款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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