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夏这一新规7月1日起施行!最高追刑责
来源:黄河云视 2026-06-09 15:21:47
6月9日,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了解到,为规范全区机动车检验市场秩序,该厅联合生态环境厅、公安厅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实施规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规则》),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,原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(Ι站)环保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同步废止。
据了解,《实施规则》通过划定从业红线、统一检验标准、压实机构主体责任、健全部门联合监管制度,厘清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、公安、交通运输四方监管权责,补齐以往多部门监管职责模糊、信息共享滞后、联合执法不畅、案件移送效率偏低等短板,构建常态化协同监管闭环,从制度层面破解多头监管、监管盲区等治理难题。打破单一部门独立监管局限,明晰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、公安、交通运输法定监管职责,建立常态化会商研判、线索双向移送、监管信息定期归集共享、信用评价结果跨部门互认工作机制,统筹开展联合抽查执法,杜绝监管缺位、重复检查,凝聚综合监管合力。覆盖机构准入、日常运营、退出全链条,准入环节细化排放检验联网申报要件、审核备案流程;运营环节对人员配置、设备检定、检验操作、数据报送、档案保管设置刚性约束条款;退出环节明确资质撤销、注销法定情形及线索移送、备案流程,落实“准入有标准、运营有监督、退出有程序”。
同时,紧盯虚假检测、代办包过、违规收费等行业顽疾,列明8项车检机构及从业人员禁止性行为清单,分别是:
▶ 未取得资质认定、资质认定超出有效期、超出资质认定范围或违反标准规范开展检验;
▶ 伪造、篡改、隐匿、销毁检验数据、报告、音视频记录或系统日志;
▶ 实施或参与替检、代检、车辆未到场检验、只收费不检验、编造虚假检验结果;
▶ 屏蔽、干扰车载诊断系统(OBD)功能,使用尿素屏蔽器、传感模拟器、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方式作弊,擅自清除故障代码,或使用作弊软件、硬件设备等使不合格车辆通过检验;
▶ 出具虚假检验报告、不实检验报告,买卖或变相买卖检验报告;破坏检测设备,干扰或切断与监管平台的数据传输;
▶ 对排放明显可见污染物(如冒黑烟)、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、非法改装、污染控制装置缺失或失效的车辆出具合格报告或予以放行;
▶ 拒绝、阻碍、逃避或暴力对抗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。
另外,明确了车检机构及相关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、污染环境罪的,监管部门需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,移送同级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,杜绝“以罚代刑”。
来源:宁夏日报客户端